『壹』 香港行政区女领导,复姓或贯夫姓,姓名为四个字,提出了企业要为环保买单,她是谁
陈冯富珍是WHO的总干事。
『贰』 陈姓女孩四个字名字大全
陈玉嘉妍 陈玉舒丽 陈玉思舒 陈玉嘉兰 陈玉子玲 陈玉品雯 陈玉凤蓝 陈玉张琪 陈玉欣杰 陈玉玉淼 陈玉文泽 陈玉思彤 陈玉双衍 陈玉艺濡 陈玉雅晗 陈玉子雅 陈玉奕菲 陈玉雨蔚 陈玉米平 陈玉梓茹 陈玉昊涵 陈玉佳心 陈玉羽悦 陈玉若萍 陈玉楚涵 陈玉林琪
『叁』 为什么香港人是四个字的名字
香港男人一般都是三个字,而女人婚后,要在自己三个字的名字前面加上老公的姓。如秦海琼嫁了一个姓王的丈夫,她就叫王秦海琼
『肆』 为何香港有的女性名字是四个字的,是已婚冠夫姓吗,有已婚不冠夫姓的吗,为什么
中国也有的,这叫复姓,例如上官、司徒、司马、令狐、欧阳、诸葛、皇甫等
『伍』 一个著名女的,好像是香港的,从政,四个字的名字,被冠以丈夫的姓,貌似有个陈,,,她叫啥来着
陈方安生
陈方安生,大紫荆勋贤,GCMG,CBE,JP(Anson
Maria Elizabeth Chan Fang On Sang ,1940年1月17日-),本名方安生,香港政治人物,曾任政府官员及立法会直选议员。陈方安生在公众场合笑容可掬的形象深入民心,故有“陈四万”之昵称。
陈方安生曾经是香港政府主要官员,自1993年至1997年在殖民地政府出任首位华人布政司。1997年主权移交后,她继续在特区政府担任政务司司长。任内,外界不断有传闻指她与上司行政长官董建华不和。至2001年,她以私人理由提早退休,结束近39年的公职生涯。后来她表示,提早退休的原因是不满董建华急于实施高官问责制。
退休以后,陈方安生仍然活跃于香港政坛,除了先后在2006年和2007年参与七一游行外,更一度有传闻指她会角逐2007年的特首选举。在2007年9月11日,她宣布参选立法会港岛选区补选,成为香港历来首位参与立法会选举的前布政司;最后她击败主要对手叶刘淑仪,成功当选,后于2008年9月30日卸任。
『陆』 香港很多人的名字是四个字的(好像已婚女性的多),比如陈李**,这是女人随夫姓,还是普遍化的单纯一个名字
是老婆随了夫姓,就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丈夫的姓....
复古风的产物....流行一段时间了
『柒』 林郑月娥的名字为什么有4个字
在香港、台湾及东南亚部分地区,已婚女性以“夫姓+自己姓名”进行组合。林郑月娥,婚前叫郑月娥,在嫁给林兆波博士之后,冠夫姓改为林郑月娥。
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冠夫姓的比例高于其他行业的女性,主要是因为香港中西荟萃、古今交融,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1、民国法律的影响
香港在1971年前,针对中国人没有专门的婚姻条例,是按照《大清律例》、中国传统习俗、英国法律制度等,对婚姻共同作出规范。
2、英国习惯法的影响
姓名权是夫妻人身关系的重要内容。对此,香港法律没有作出明文规定,而是沿用了英国的习惯法。
(7)香港女性名字四个字扩展阅读
在古代,女子处于从属地位,出嫁前只有乳名和闺名,出嫁后在自己姓氏前加上丈夫姓氏,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旦男女结婚,女方就脱离了自己的宗族,而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是要改随男方的姓氏。
妻冠夫姓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
其实这个传统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还保留着。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各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随着家族制度的彻底解体,其余的目前仅存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一部分海外侨胞中。
『捌』 香港的女人名四个字
“香港的女人名四个字”——关键是她们有两个姓,一个是娘家的姓,一个是夫家的姓。
『玖』 为什么香港妇人的姓氏多为4个字
在我们印象中,香港政商界已婚女士,其姓名很多都是四个字的,比如回归后首任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世界卫生组织首任华人总干事陈冯富珍、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首任特首夫人董赵洪娉、第二任特首夫人曾笑鲍薇、第三任特首夫人梁唐青仪,以及首富李嘉诚的妻子李庄月明、曾任新鸿基地产主席的郭邝肖卿、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邵方逸华等。
她们都是冠夫姓,即在结婚之后,在自己姓名之前加上丈夫的姓氏。相比之下,我们耳熟能详的香港女明星,以及广大普通市民,在结婚后极少有这一情况。
政商界女士不少冠夫姓,其原因耐人寻味。
冠夫姓古今中外皆有之,但香港比较特别学术界普遍认为,冠夫姓是夫权婚姻的产物。这是一种在世界上多个国家都常见的现象,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以“夫姓+父姓+氏”进行组合。中国宋代以后直到民国初年,在户籍文书、族谱宗谱、完粮纪录等正式纪录中,对已婚妇女通常采取双冠姓。比如说,姓张的男士娶了姓王的女人,在正式公文里、或写进族谱里她就成了“张王氏”
第二类是以“夫姓+自己的名”进行组合,亦称从夫姓,这在西方社会较多。比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原名希拉里,在与比尔·克林顿结婚之后,将丈夫的姓作为自己的姓。
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杰奎琳,后来再次结婚,干脆把两任丈夫的姓氏都加在自己的名字里,成了肯尼迪·欧纳西斯·杰奎琳。德国总理安格拉·多罗特娅·默克尔,“默克尔”其实是前夫的姓,但她再婚后依然保留前夫的姓氏。
于是乎,她的现任丈夫乔基姆·绍尔,偶尔被人错称为“默克尔先生”,那场面想想还是挺尴尬的。
第三类就是保留自己的姓氏,最为典型的就是中国大陆。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即明确:“夫妻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其后,这一原则在历次法律修改中都被传承下来,新中国的女性从此再也不用因为结婚而改名,拥有了永远独立的名字。
而在香港、台湾及东南亚部分地区,实行第四种组合方式,即以“夫姓+自己姓名”进行组合。如林郑月娥,婚前叫郑月娥,在嫁给林兆波博士之后,改为林郑月娥。她曾在职业发展一帆风顺之际,为照顾正值青春期的孩子,主动申请降职调往伦敦;她参选特首,也反复强调“一定要丈夫同意才选”——与她传统范的姓名类似,她也努力在生活中担当起一个传统母亲、传统妻子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