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證書已下發,然後公司改名了,現在想把證書上面的公司名字改過來,都需要什麼材料呢
您說的這個叫軟體著作權變更,辦理變更需要先進行查詢然後才是進行變更申請,
查詢需要的材料有1.查詢申請表 2.軟體著作權證書復印件 3.您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如果您找代理做的話,還需要委託書。這些材料交上去之後一周-半個月能出查詢結果,得把這個查詢結果領回來,准備如下材料:1.變更申請表 2.登記證書復印件 3.您公司的執照副本復印件 4.上一步驟的那個查詢結果 5.招代理做的話還要有委託書 6.變更理由說明。這些材料交上去之後兩個月出變更好的證書。
② 軟體著作權更換名稱要怎麼辦理
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找代理機構協助辦理登記。
2、申請人要把自己的軟體文件保留一份以便存檔;
3、如果辦理軟體著作權轉讓或者呆著合同也經營到著作權大廳登記辦理,也可以用郵件形式或者是快遞發送到軟體注冊登記處辦理。
4、申請軟體著作權要在線列印,不用填寫任何形式的表格這樣是不生效的。
申請文件要按規定填寫,申請表中的姓名和著作名稱要一致,如果不一致會被駁回的。
5、申請人或者是代理人必須要填寫詳細地址信息,還必須要填寫能聯系帶的實際地址,方便版權中心郵寄文件。
6、申請著作權人必須要填寫實際有效證件或者加蓋公章。
7、如果著作權人為自然人的,必須要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並且要提供非務工勞動證明。
8、如果申請人是外國自然人的話,要提交護照復印件,及護照復印件的中文翻譯文本,還需要翻譯者簽字蓋章。
③ 請問: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因為公司名字變更,軟著的著作權人要怎麼變更
軟體著作權即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並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審核並發出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1、已登記軟體的著作權發生轉讓、承受、質押、著作權人名稱變更的,權利繼受方辦理著作權登記,合同當事人辦理轉讓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辦理軟體著作權質押合同登記,以及變更或補充登記等申請,均需辦理軟體著作權登記概況查詢,查詢結果是辦理上述登記申請的文件之一。
2、申請表應當在線列印,請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檔和源程序的頁眉上應當標注該申請軟體名稱、版本號和頁碼,並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
4、軟體為升級版本的,應在申請表軟體基本信息欄中的軟體作品說明中,選擇修改項並填寫修改說明,前期版本已登記的應填寫原登記號並提交原證書復印件。
5、軟體著作權人如果是通過受讓方式取得的,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的方式有兩種:a類--獲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即以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b類—獲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合同登記證書」。即以轉讓方或受讓方為申請人填寫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和專有許可合同登記申請表」。
6、提交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並應加蓋公章;應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
《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一)表格內容填寫不完整、不規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內補正的;
(二)提交的鑒別材料不是《條例》規定的軟體程序和文檔的;
(三)申請文件中出現的軟體名稱、權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證明文件的;
(四)申請登記的軟體存在權屬爭議的。
④ 同樣軟體名字可以由不同公司申請自己名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嗎
是的,可以哦
因為軟體著作權的審查只是形式審查,只要符合要求就會下證書,看具體的材料,不測試。
⑤ 一個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上面著作權是一個學校名字,那麼這個專利是個人開發的還是學校聯合學生一起
版權歸學校這個法人所有。
對個人當然沒好處,名字都沒你的
⑥ 軟體著作權著作權名字的問題
是的,軟體著作權是不保護名稱的,可以重名,如果你非要保護的話,可以把名字注冊成商標
⑦ 軟體著作權登記署名權是怎麼規定的呢
隨著近些年社會上有關知識產權概念的不斷普及,加之人們對知識產權的不斷關注,也更加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近些年來關於知識產權的申請及保護問題,不少人吃了很多虧,隨著國家有關知識產權法的頒布實話,知識產權所涉及的各項權利都得到了普及和完善。但是軟體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還比較薄弱,那軟體著作權登記署名權是怎麼規定的呢?軟體著作權登記署名權是怎麼規定的一、什麼是軟體作品署名權署名權,即作者表明自己是開發者身份的權利,署名權包括作者有權決定是否在自己所開發的軟體上署名,決定署名形式,諸如真名、筆名、匿名、假名等,同時也有禁止非軟體開發者在軟體上署名的。未經合作開發的人同意,將合作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單獨開發的軟體發表僅署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將他人開發的軟體當作自己開發的軟體署名發表或者塗改他人署名,均侵犯了他人的發表權和署名權。軟體著作權人的署名權不僅體現在權利人在原作中行使也可在軟體的演繹作品中行使,例如:某軟體原用fortran語言寫成源程序,經該軟體著作權同意後他人可將該軟體源程序改用pascal語言寫成,而原軟體著作權人有權要求在新的演繹軟體上署名以表示自己是該軟體開發者的身份。如果原軟體著作權人許可對其開發的軟體進行修改,則原著作權人有權要求在修改本上標示系根據原軟體改編。二、什麼是軟體作品發表權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權利可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1、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2、著作財產權包括復制權、表演權、播放權、展覽權、發行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出租權、出租權、許可使用權和轉讓權等。發表權是指將軟體公之於眾的權利,是軟體著作權人最基本和首要的。因為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是從軟體首次發表開始計算的,著作權人如果不行使發表權則其他各項權利均無從行使,這種潛在的權利也並非都是無期限永久存在的,《軟體保護條例》只規定了軟體開發者的身份權保護期不受限制,其他各項權利的保護期為軟體首次發表後的25年。《trips協議》規定除攝影作品或實用藝術作品外,如果某作品的保護期並非按自然人有生之年計算,則保護期不得少於經許可而出版之年年底起50年,如果作品自完成起50年內未被許可出版,則保護期應不少於作品完成之年年底起50年。軟體著作權人完成軟體開發後不行使發表權而將程序轉讓,出租或許可他人使用、復制、改編,又未專門指明不允許他人發表的,則視為已同意發表。雖然現在我國關於軟體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對其他方面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內容的學習來避免一些利益的損失,尤其是對於一些以研發軟體為主要產業的公司而言,更要多了解一些軟體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比如軟體著作權登記署名權是怎麼規定的等等,以便更好的保護我們的研究成果。
⑧ 申請軟體著作權時,著作權人除填寫單位名稱外,還可以寫個人的名字嗎
<p> 只有以名義申請的軟體,才可能顯示人為的名字,(或者公司+)以公司(單位、集體等)名義申請的軟體,著作權屬於公司(單位、集體等)根本不會顯示實際設計人員的名字,實際設計人員在申請軟體著作權的時候都不需要(就沒有填寫這個的選項)提交的,所以以公司(單位、集體等)名義申請的軟體著作權,根本無法拿出有版權局給出的設計人員證明。</p>
⑨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書 要修改軟體名稱怎麼弄呀 不要找代理 快呀 急急急
軟體著作權登記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軟體的鑒別材料;
軟體的鑒別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
程序和文檔的鑒別材料應當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種文檔前、後各連續30頁組成。整個程序和文檔不到60頁的,應當提交全部源程序和文檔。除特定情況外,程序每頁不少於50行,文檔每頁不少於30行。
3、相關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