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孩改名字应该怎样办理,什么手续
有知友言:关于姓名变更: 1、公民姓名登记原则 姓名是公民之间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是公民特定化的个人标识,也是公安机关进行人口管理的基础。 (1)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其姓氏应当随父姓或母姓。 (2)公民名字登记。公安派出所在为公民登记名字时,除姓氏可保留异体字外,其名字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不应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冷僻字,不应在名字中夹杂字母、符号、阿拉伯数字等。 2、变更姓名的条件 (1)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姓氏变更登记。 ①因血缘关系在父姓或母姓之间变更的; 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③因涉外婚姻关系变更姓氏的; ④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 ⑤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姓; ⑥因其他特殊原因需变更的。 (2)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⑨其他特殊原因。 3、不予变更姓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对于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协议不成的; (4)变更后的姓名有违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误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4、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 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2)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②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③公证机关公证书; ④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 ⑤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 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5、注意事项 (1)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 (2)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3)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4)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5)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6)姓名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曾用名”栏上明确记录,有多个“曾用名”一并记录;严禁在未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直接添加“曾用名”。 (7)被收养人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后,在为其下一代办理出生登记时只能按照被收养人夫妻现有的姓氏确定姓氏。被收养人的下一代要求恢复被收养人原来姓氏的(还祖姓的),凭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申请、被收养人原有姓氏的证明、收养人同意书、《居民户口簿》,经县区公安局审批后办理。 6、审批权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由派出所负责人审批,“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由县公安局审批。 7、办理时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第一篇:小孩改名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第二篇:小孩到派出所改名 xx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0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三篇:小孩改名申请书 光明里派出所:本人现居住于,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重名率太高,为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母亲****女儿***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第四篇:小孩到公安局改名申请书 ××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
㈡ 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㈢ 想给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个好名字,是父母送给孩子的第一个宝贵礼物,它凝聚着父母们对孩子深深的爱,诉说着父母对孩子殷殷的期盼。
什么样的名字才算好名字呢?考虑的因素很多:字意、字形、好听、好记、有特殊意义...在中国,有些时候还要考虑家族排行,比如孔、孟家族的子孙常常按照既有的辈分排行取名字,"孔令辉"、"孔庆东"这些名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
对于一些相信传统命理学的人而言,笔画吉数、生辰八字、生肖流年、易卦五行等等也被认为会影响人生的际遇前途,从而会把这些列入考虑的范围。
哇,取名字这么难吗?
㈣ 给孩子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手续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4)宝宝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㈤ 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首先告诉你,多大年龄都可以改名字的,而且你的户口现在在哪里就要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不过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则户籍部门是不会给你改的,因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或迷信为理由不喜欢就去改的话,户籍部门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说对吧?再说,你们对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步骤又不是很清楚他们能够推脱的事为什么不推脱?和你们也没什么关系没什么亲戚,你说是不是?如果顺利,一天就可以改完,而且除了工本费外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年满16周岁需要公证)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来教你更改名字的具体步骤: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儿子(或女儿)叫XXX,?,?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年月日)
2:学校.或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这个人就可以,不必证明重名的事)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㈥ 我想给孩子改名需要什么手续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
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6)宝宝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改名注意事项: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㈦ 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证件,怎样办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7)宝宝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